中国希望表现出自己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会在北极治理中发挥其作用,这中国要成为全球规则和制度的确立者这一更大雄心的一部分。

随着极地冰层融化,北极地区因其尚未开发的石油、天然气和矿物而将会变得越来越重要,因为这些资源更容易获取了;还有,随着部分北极航线无冰期变长,利用北极地区的航线将会使得货物的成本效益变得越来越高。

包括俄罗斯和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也在探索开展极地飞、商业捕鱼、海底电缆和管道铺设以及科学研究的可能性。

本月早些时候,中国宣布其首艘自主建造的常规动力型极地破冰船“雪龙2”号下水。与前一艘“雪龙”号(由外国建造的)一样,“雪龙2”号的用途是对极地的冰层覆盖、环境状况和生物资源进行科学研究。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中国的新破冰船在测验经由北极运输货物的可行性这一方面也很有用处。中国的“冰上丝绸之路”计划就包括开发北极航线。该计划是中国资金规模数十亿美元的雄心勃勃的“一带一路”倡议的一部分。中国最近在北方港口Sabetta投资了俄罗斯的亚马尔液化天然气项目,并签署了一项框架协议,中俄两国的银行共同为北极地区的70个联合项目融资。

但是,中国对北极地区的兴趣超出了纯粹的经济范围:中国也迫切要求在北极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与治理制度很是健全的南极相比,北极治理要不完善得多,主要原因在于南极地区与北极地区的性质截然不同。

南极地区主要是陆地,以一项由53个缔约国签订的条约进行治理,该条约冻结了领土主权要求并为和平的科学目的而保护该地区。相比之下,北极理事会不过成立于1996年,由八个北极国家组成,这些国家声称对北极圈内的陆地拥有主权,北极圈主要由冰冻的海洋组成,居住着土著居民。

北极地区的法律框架是东拼西凑而成的,引用自各种全球适用的条约(包括《联合国宪章》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斯瓦尔巴条约》(承认挪威对北极的斯瓦尔巴群岛拥有主权)以及习惯国际法和法律通则。到目前为止,北极理事会一直是一个仅有三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缔结的论坛。

中国在北极地区看到了可以纳入新观点、新规则和新参与者的区域空白。今年1月份中国政府发布的白皮书对适用于北极地区的国际法律框架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并展现了中国在北极地区日益增长的知识与能力,这一点反映在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国际律师专门从事北极地区事务。

此份白皮书试图证明中国作为“近北极国家”参与北极事务是合理的,并指出北极的气候、环境和生态问题是所有国家关注的问题。白皮书中使用了中国外交政策愿景中令人熟悉的词汇(例如“人类命运共同”和“互利互惠”)来论证一种多元化(即全球、区域和双边)的北极治理方法。

在涉及到有的国家在北极地区有领土主权要求这一问题,尤其是在资源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中国对其过度扩张的风险很敏感。通过这份白皮书,中国将自己定位为一个负责任的追求和平的大国,其参与北极事务的基础是“尊重、合作、共赢和可持续发展”。

2013年,中国与其他四个亚洲国家(包括对北极规则制定机会同样密切关注的日本)和意大利成为了北极理事会的观察员国。作为观察员国,中国在北极理事会中的权利非常有限,但创造性地利用了其他途径来北极治理施加影响,包括积极参与国际海事组织和国际海底委员会。

中国参与了20171月国际海事组织的《极地规则》的制定,该《规则》为在极地水域作业的船舶制定规则。中国也是最近通过的《防止中北冰洋不管制公海渔业协定》的十个缔约国之一,该协议是在北极理事会的保护伞之外签订的。

在最近一场在北京举行的、由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查塔姆大厦(Chatham House)协办的圆桌会议上,中国专家指出,中国希望通过在目前受监管(或未受监管)领域制定新规则这一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制定北极地区的国际规则与法律例如,通过制定一项加强该地区环境保护的条约。还有人建议中国也可以通过自己的惯例来阐明现有规则的含义。

中国还有志于为北极理事会工作组的研究工作做出贡献,该工作组为北极理事会的项目和规则提出建议。北极国家都在一个日益肥沃的地区保护着自己的国家利益,这些国家将会在多大程度上为中国提供参与的空间,还要拭目以待

中国努力要在北极地区成为一个规则确立者,这一做法符合其更大范围的模式,中国要寻求在全球治理这一问题上成为更有影响力的角色。这种趋势在规则仍有待确立的地区尤为明显,中国在这些地区比在传统上由西方大国统治的地区更感到有信心。

中国的类似自信在其他新兴国际法领域日益明显,例如适用于网络运营的国际法律框架和与贸易和投资有关的国际争端解决机制。

中国的北极治理方法是一个有趣的试金石,可以试验中国打算在多大程度上运用国际法以在具有重大全球经济、环境和安全影响的治理问题上坚持自己的主张,也可以试验中国这样做在多大程度上会被视为是为了共同利益。

 

 作者简介:

Harriet Moynihan2015年以来一直担任国际法项目的助理研究员,并以大学教师、政府法律顾问和私人执业者多种身份从事国际法问题工作。她是英国外交和联邦事务部的法律顾问,就各种国际公共法律问题提供咨询


翻译: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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